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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爱无“碍”——兴庆检察开展未成年人活动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督导活动
2022-05-31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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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31

为贯彻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同时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成果,2022年5月20日上午,兴庆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兴庆区残疾人联合会组成兴庆区无障碍环境督导组,在兴庆区图书馆、青少年宫、政务大厅等公共场所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督导活动。兴庆区检察院、残联、住建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及残疾人代表共16人参加活动。

督导活动开始前,兴庆区人民检察院、兴庆区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学习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四五”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并会签《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活动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的通知》,决定成立未成年人活动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同时组成督导组,在兴庆区范围内开展未成年人活动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

督导组一行来到大新镇、丽景街、解放西街等街道,重点对兴庆区图书馆、青少年宫、政务大厅等场所的无障碍停车位、坡道、直梯、无障碍卫生间、盲道、无障碍标识牌、扶手、护栏等无障碍设备设施进行现场体验督导。对照无障碍环境设施建设标准,同时结合残疾人体验者的意见建议,兴庆区人民检察院将发现的问题记录汇总并制作了《未成年人活动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问题线索清单》,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向各无障碍设施管理单位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其及时整改。

未成年人活动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是保障未成年特殊人群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条件。下一步,兴庆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未成年人检察监督职能,用监督的视角、真心的关怀、切合实际的思考关注着辖区内未成年人活动场所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办理有监督价值的公益诉讼案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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